一、科技查新服务对象
1 科研课题立项
2 科研成果鉴定
3 科研成果报奖
4 申请专利
5 技术咨询(包括技术引进、技术转让、新产品开发等)
二、委托受理程序
请委托单位按照以下程序向本查新工作站提交查新项目委托书。
1、领取“查新项目委托书”
(1)直接委托服务:委托人可直接前往本所信息研究室提出委托申请,领取委托查新单和提取其它查新事项。
(2)远程委托服务:远程委托服务:需要委托科技查新的机构、企业或个人,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委托服务的,可在此下载“ 科技查新项目委托书”,如实填写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我所信息研究室。
2、填写“查新项目委托书”
1)查新项目委托书应由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填写;
2)查新项目名称:应与立项书或鉴定书上的项目名称一致;
3)查新目的: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奖励申报和专利申报四个类别;
4)查新要求:查新要求分为国内查新、国外查新、国内外查新;
5)查新项目的课题内容与技术要点:填写研究课题的概要,重点表述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等。
6)查新点: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创新点,简明扼要、条理清楚;
7)检索词(中外文关键词): 尽量列出各种能描述查新项目技术要点和查新点的检索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略词、拉丁学名、相关词),同时应属于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文献常用词汇。
8)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目录: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相关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等,以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3.提交查新项目委托书,正式办理查新委托手续
办理查新委托手续之日即为查新受理日。需要提交已填好的查新项目委托书、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研究报告、总结报告、已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以及少许的押金。
4.交清费用,领取查新报告
结清查新过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后,领取查新报告和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科技信息研究所
2005年12月29日